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 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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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选拔第二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的通知

2016-12-22 15:23     

自治区科协所属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各市、县(区)科协,有关提名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以及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相关要求,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开展第二批“种子计划——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简称“托举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简介

 “托举工程”主要依托学术组织、“小同行”、高水平专家举荐青年科技人才苗子,及早发现、重点扶持、加快培养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小人物”,为他们潜心研究提供经费、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青年科技人才过好“科研黄金期”,打好职业基础,尽快成长为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重要后备力量。 
“托举工程”每年支持若干名,采取稳定支持、重要奖项推荐等方式,对每一位扶持培养的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3年,每年支持一定经费。实行导师制、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等机制,培养期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评价。

 二、选拔资格条件

 1.人选所在科技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或所在单位应在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诺给予人选必要的条件保障。

 2.从事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作。

 3.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品行端正。

 4.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6.至少有1名同行专家(导师)承担指导责任。

 7.3年托举期内一般应在同一科研机构工作。

 8.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313)、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三、选拔工作程序

 1.推荐人选。

 ——单位推荐: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科协推荐1—2名,地级市科学技术协会在全市范围内推荐1—3名,县级科协推荐1—2名。

 ——专家提名。专家提名推荐1名。提名专家库由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塞上英才等荣誉的部分行业领军人才组成,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通知专家进行提名推荐。专家跨行业提名推荐时,须同时有所跨行业至少2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2.专家评审。自治区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抽样考察。对入选的候选人,随机抽样,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考察。

 4.进行公示。在宁夏大众科技网对“托举工程”人选进行为期5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的,取消人选资格。

 5.确定人选。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实施托举工作。

 四、有关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18:00(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基本情况表》《简表》(附件,宁夏大众科技网公告栏下载http://www.nxdzkj.org.cn)纸质件各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科协组宣部。

 联系方式:杨程平(0951)5085131 18695109656 503634867@qq.com 

 银川市的科技工作者申报请与银川市科协联系。

 联 系 人:王文海 6888602  13895115788

 地址邮编: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宁夏科技馆综合楼411室 

 附件:

 1.附件1附件2种子计划——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申报书(单位推荐专家提名)

 2.附件3附件4自治区科协关于选拔第二批宁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基本情况表和业绩简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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