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 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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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科协“助力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015-06-26 10:49     

序号

项目

 

1

信息名称

银川市科协“助力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

发布时间     

2015410

3

文件编号

银科协发〔201513

4

信息索引号

640100-032-B03020-2015-007

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6

公开时限

2

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8

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公开 

9

责任部门(处室)

市科协办公室 

10

信息内容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和《自治区科协助力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团结组织各级科协组织和科技工作者助力企业科技创新,推进“四个银川”建设,银川市科协组织实施助力创新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调动区内外科协组织智力和人才资源,围绕我市产业园区及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合作、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学普及需求,开展科技服务,助力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二、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企业主导,科协搭台,专家唱戏,三级联动,项目推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依托中国科协、自治区科协和友好城市科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撑。

(二)搭建学术交流平台

实施科技沙龙项目,围绕我市企业科技应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技术创新问题,组织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学会开展学术交流,为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和应用科学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提供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推动我市企业学术繁荣、创新和发展。

(三)实施科技人才旭日计划

为鼓励我市企业科技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国际性学术会议,畅通科技人员从单位认可走向政府认可和社会认可的通道,扩展我市科技人员的知名度,增强市科协与所属学会、企业科协的凝聚力,实施科技人才旭日计划,推进银川“人才特区”建设。

(四)实施资助出版科技学术著作筑梦计划

为支持和鼓励学有所成的我市企业科技人员著书立说,促进科学研究、传播和普及,定向资助银川市科技人员出版自然科学、应用科学范围内的各学科、各门类的优秀个人首部原创性科技学术(含科普)著作,使更多科技人员获得出版个人专著的机会,加快培养科技人才成长、成才,切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五)实施引凰育凤计划

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同时,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培训推进企业成为“引才、育才、用材”的主体。

(六)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根据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与区内外学会和专家对接,为企业牵线搭桥解决技术难题、合作技术攻关和提供专利信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银党发〔201520号文件,按照进站院士(专家)和博士后人数、年服务时间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工作站工作经费支持,其中,院士(专家)每个工作站每年最高可给予5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博士后每个工作站每年最高可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二)企业科技沙龙实行领衔专家负责制,每期由 1-2 名专家领衔,沙龙不设门槛,不论资历、 学历、专业、年龄、性别,只要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创新性观点、思想即可。银川市科协对沙龙公共费用予以全额资助。

(三)由企业科协申请,经市科协审定,每年资助10名左右应邀在国家、国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学科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或宣读论文科技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同时接受单位、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捐款用于此项目。

(四)由企业科协申请,经市科协审定,定向资助10名左右科技人员出版的首部原创性科技学术(含科普)著作1-5万元。同时接受单位、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捐款用于此项目。

(五)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知名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学者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部级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部级知名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学者及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根据银党发〔201520号文件,按照引进人才或团队薪酬的50%给予引才单位资金补助,每个引才项目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补助3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所付年薪在30万元(含3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按年薪10%的比例给予企业引才经费补助;年薪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按年薪15%的比例给予企业引才经费补助;年薪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年薪的20%比例给予企业引才经费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高层次人才连续补助不超过2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1年以上且每年在银工作半年(院士在银工作至少1个月)以上的,除根据协议享受有关待遇外,另外给予生活补助。其中,两院院士每年在银工作一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级知名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每年在银工作半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10万元;省级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每年在银工作半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8万元;省部级知名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学者每年在银工作半年以上的,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企业培训科技人员给予经费资助。

(六)企业为研发、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含专利研发及转化)、新材料等开展科技攻关、科技合作、管理创新,解决本行业技术和管理难题而引进的人才,根据银党发〔201520号文件,按照双方协议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引进单位引才补助,每个人才引进项目补助金额5-15万元,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科协邀请的专家,首次对接企业的交通费、咨询费、讲课费、食宿费由科协承担。经过科协对接,建立合作关系后,专家费用由企业自己承担。

(七)对在助力创新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科协和优秀科技人员予以表彰,并对优秀科技人员优先推荐院士、各级政府特殊津贴人才、国家“千人计划”、 国家级知名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专家学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宁夏“313”人才、塞上英才、宁夏青年科技奖等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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