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 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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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源】自治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02-23 10:48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宣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等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 号)精神,推动全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应用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 年,力争培育 6 家自治区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1-2 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重点项目,支持一批科技成果向文化企业转移,提升文化企业研发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基本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文化和科技融合体系,实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行动。

着力推动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宁夏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银川 ibi 育成中心、银川中关村、石嘴山星海湖文化产业园、吴忠文化创意园、固原文化城、中卫大数据基地等,组织实施一批文化科技项目,培育引进一批文化科技企业,打造研发应用一体化创新链、产业链,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构建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格局。推动新技术应用与协同创新。2020 年,出台《自治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建立自治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建推进机制,建成认定 1 家自治区级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新培育 2 家和 3 家自治区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到 2022 年,力争 1到 2 家入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各市县(区))

(二)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扶持行动。

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实施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重点项目。依托自治区现有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和经认定的自治区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20 年到 2022 年,连续三年每年支持 3-5 个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5G 信等新一代技术的文化科技研发应用项目,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推出内容可视化呈现、

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和产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各市、县(区))

(三)实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行动。

顺应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发展大势,把宁夏作为一个全媒体融合平台来规划,打造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新型主流媒体。2020 年建成全区统一的“中央厨房”、统一的客户端,建成自治区级融媒体平台和14 个县级融媒体中心,贯通区市县三级新闻媒体,初步构建全媒体矩阵。2021 年,进一步整合自治区各类媒体资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新闻内容生产传播全过程提供强大支撑。2022 年,借助自治区级融媒体平台,推动全区报、刊、台、网、端、微大融合,实现各种媒介资源生产要素整合,形成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种产品、多媒体传播的格局,媒体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播电视局、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各市、县(区))

(四)实施智慧文旅建设行动。

大力开展智慧文旅建设,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自治区旅游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宁夏全域旅游综合服务系统,提升旅游运行监测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服务功能。2021 年,整合游客移动端综合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资讯信息查询、旅游从业人员及涉旅企业信息查询、便捷的电商交易、景区导览、语音讲解服务、调用旅游地图服务、一键呼叫及应急求助等服务,实现“一机在手、游遍宁夏”功能。2022年,加快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厅、财政厅、广播电视局,各市、县(区))

(五)实施智慧广电推广行动。

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推动广播电视智能化发展、综合化应用。2020 年,推进基础工程提升,进一步完善全区各市县(区)及乡镇间干线光缆网络,推动已建成网络体系投入应用,依托广电五级贯通、全域覆盖的光纤网络,提供多样化、智慧化的政用、民用、商用行业应用。2021 年,大力推进全区广电网络升级改造,实现广播电视领域内容、平台、网络、终端全流程 IPv6 部署,所有设区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系统支持 IPv6 访问,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播控平台及相关内容服务平台全面支持 IPv62022 年,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全新的广播电视传播体系,实现广播电视智慧化生产、智慧化传播、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监管,广电网络实现光纤化、互联网协议(IP)化、智能化,智慧广电成为服务全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民生建设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

(六)实施文化工艺技术提升行动。

利用数字技术等对文化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2020 年,加快文化产业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技术和创新服务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产业中的应用,促进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2021 年,加大文化装备技术改造提升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印刷、数字印刷、按需印刷、智能印刷、云端印刷、个性化印刷、数字化出版。推

进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发展,创造和满足新的文化消费。2022 年,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广播电视局,各市、县(区))

(七)实施人才引育行动。

加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人才支撑。2020 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和行业实际的文化和科技融合人才评价标准和引育机制,探索组建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盟的文化科技创新联盟,鼓励文化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引育平台。2021 年,依托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科技企业实施的研发、应用项目,加大人才扶持力度,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探索人才引育渠道。2022年,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主体作用,形成文化和科技融合人才引育长效机制,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组织部、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各市、县(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厅牵头,党委网信办、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与的自治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地要把文化科技融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切实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

(二)加大政策保障。

自治区和各地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给予支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科学规划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培训辅导、信息咨询、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 落实文化科技政策,文化科技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科技创新后补助条件的文化科技企业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对评定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成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基金,发挥其撬动作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促进文化

科技项目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双赢。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文化科技融合工作作为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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